1、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屏县宝秀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工艺、自控和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资环〔2015〕11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屏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屏县宝秀镇南侧赤瑞湖尾处
2.2建设规模:厂区工艺、自控和设备采购及安装
2.3计划投资:约493.5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且安全考核合格B证在有效期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省外投标企业入滇必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执行,若州外企业中标,中标后须办理入州备案证。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每标段(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此费用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投标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异龙镇宝塔路3号、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发售处)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
5.4请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办理行贿犯罪查询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http://wenku.baidu.com/view/53d5193787c24028915fc35b?fr=prin)、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异龙镇宝塔路3号、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石屏县湖滨路政府大楼五楼
邮 编:662200
联 系 人:龙友骥
电 话:0873-4857550、13649626483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王媛
电 话:0873-4909558、13769354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