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炼化总厂历史遗留酸渣无害化处置 | ||||||||||||||||||||||||||
| 项目编号 | 2016-0160386-YMYT-0012223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炼化总厂历史遗留酸渣无害化处置; 2.2招标范围:历史遗留酸渣(约28000m3)就地中和、固化,固化后的产物达到填埋标准后,转运到炼化总厂危废填埋场填埋;废酸渣池周围的5000m3垃圾清运到玉门市老市区垃圾场;对废弃的酸渣池及周边环境进行地貌恢复;施工完毕后对现场进行土壤监测。酸渣固化后的产物进入炼化总厂危废填埋场之前要对填埋场的防渗等设施进行防护,填埋之后对填埋场进行平整修复。要求在4个月内完成施工。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月25日 2.4 建设地点: 玉门市东山废酸渣池和炼化总厂危险废物填埋场;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玉油司(2016)炼招第63号的招标文件。 历史遗留酸渣(约28000m3)就地中和、固化,固化后的产物达到填埋标准后,转运到炼化总厂危废填埋场填埋;废酸渣池周围的5000m3垃圾清运到玉门市老市区垃圾场;对废弃的酸渣池及周边环境进行地貌恢复;施工完毕后对现场进行土壤监测。酸渣固化后的产物进入炼化总厂危废填埋场之前要对填埋场的防渗等设施进行防护,填埋之后对填埋场进行平整修复。要求在4个月内完成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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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投标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资质预审查,预审查首先进行投标单位的证照审查,证照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资格、资质的预审查会,通过预审查会合格的投标单位,进入下一步的招投标程序。 ①参加资格、资质预审查的单位,需要提供以下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报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果是分公司或者是分厂性质的营业执照,必须要提供总公司或总厂的相关资质原件。 ②省级颁发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HW08;经营方式:处置。) 报名单位将原件资质密封好,抵押到预审查会时现场启封。 2、投标商自行携带汇报资料,参加资格、资质预审查会,预审查会具体日期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15日后组织召开。 3、汇报材料必须采用多媒体汇报,无多媒体汇报材料,不予审查。汇报资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简介。(1分) (2)针对危险固体废物处置的经历和业绩。(2分) (3)对酸渣处置工艺成果介绍。(4分) (4)处置现场的情况介绍。(10分) (5)酸渣处置能力自我评估。(15分) (6)现场处置的整体规划和思路。(5分) (7)酸渣处置后进入填埋场的措施。(10分) (8)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及人员安排。(3分) (9)地貌恢复。(5分) (10)酸渣处置后土壤环境的监测。(5分) (1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15分) (12)酸渣处置后总量的控制。(5分) (13)确保在4个月内保质保量完成酸渣处置的具体措施。(5分) (14)安全措施及防护。(5分) (15)环保措施及防控。(5分) (16)应急预案。(5分) 4、以上16项内容,满分100分,资质、资格审查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位为合格,可参加下一步招投标程序。 5、希望有意向参加的投标商,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做好资质和汇报材料的准备,汇报必须由投标单位技术总负责人亲自汇报。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0月09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10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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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填写《玉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表》(见附表2),将电子版发至邮箱:ym_qgfgc@petrochina.com.cn,并于 2016年 10月 9日至 2016年 10月 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持单位介绍信到 玉门老市区炼化总厂质量安全环保科 办理报名手续,经我公司对资质初步审核合格的,售予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4 报名过程中遇到有意排斥、限制报名的,可向招标人相关部门反映。 受理部门:玉门油田分公司企管法规处。 受理地址:玉门油田分公司酒泉生产指挥中心1号楼819室。 受理人及电话:殷先生 0937-3926433、传真0937-3926363。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 10月28日 9时00 分。递交地点:玉门油田酒泉基地2#办公楼609号办公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缴纳不少于350000 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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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