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 名称: 白云区河涌污水处理应急工程
二、招标人: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 020-8617909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冼工 联系电话: 1368222934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投诉电话: 020-36500957
三、项目概况:根据2016年9月19日广州市水务局组织召开的鸦岗断面周边水质提升应急工程第一批项目专题研讨会精神, 白云区河涌污水处理应急工程 由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实施。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一:位于白云区大源村南坑坑——贺屋坑片区,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污水处理需求为25000吨/日)。
标段二:位于白云区金沙洲平乐街,横沙排涝站水闸旁使用停车场用地,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污水处理需求为 1500 吨/日);位于白云区沙贝大街与环洲三路交界处使用涌旁绿化用地,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污水处理需求为 1000 吨/日);位于白云区鸦岗村北侧石台街,支涌拐弯处空地借用村内停车空地,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污水处理需求为 1000 吨/日);位于白云区鸦岗涌南侧石脚街,村南收费站旁物流货场空地借用村内停车空地,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污水处理需求为 1000 吨/日)。
标段三:位于白云区金围东路与牛路涌交叉处西北侧,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污水处理需求为 1000 吨/日);位于白云区龙湖村义龙街,龙湖涌排涝泵站内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污水处理需求为 1500 吨/日);位于白云区心村心涌上游支涌交汇处使用涌边现状废弃空地,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污水处理需求为 1500 吨/日)。
四、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
五、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
六、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1、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商采购( 含工艺设计、设备提供及安装调试、设备运行、污水处理、余泥外运、维护等 ),设备到场并安装完成期限为 30 个日历日,服务期限为3年(1095日历天)。本项目划 分为3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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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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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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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套设备污水日处理能力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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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水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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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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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站设施及设备的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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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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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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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白云区大源村南坑坑——贺屋坑片区,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出水标准 |
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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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cr≤100mg/L或去除率≥60%;SS≤30mg/L;TP≤3mg/L或去除率≥60%;BOD 5 、NH3-N及其它指标达到二级标准 |
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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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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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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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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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白云区沙洲平乐街,横沙排涝站水闸旁使用停车场用地,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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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N≤8mg/L;CODcr≤60mg/L;BOD 5 ≤20mg/L;SS≤20mg/L;TP≤1mg/L;其它指标达到一级B标准 |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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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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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白云区沙贝大街与环洲三路交界处使用涌旁绿化用地,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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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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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白云区鸦岗村北侧石台街,支涌拐弯处空地借用村内停车空地,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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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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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白云区鸦岗涌南侧石脚街,村南收费站旁物流货场空地借用村内停车空地,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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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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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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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白云区金围东路与牛路涌交叉处西北侧,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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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N≤8mg/L;CODcr≤50mg/L;BOD 5 ≤10mg/L;SS≤10mg/L;TP≤0.5mg/L;其它指标达到一级A标准 |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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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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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白云区龙湖村义龙街,龙湖涌排涝泵站内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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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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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白云区心村心涌上游支涌交汇处使用涌边现状废弃空地,新增一体化设施一套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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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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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需保证在招标人提供的场地内放置相应设备并确保服务质量。如现场用地情况无法满足投标人设备安装需求,投标人需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七、投标报名的时间、地点:
1、2016年 10 月 10 日至2016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还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该表单独提交,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以上(1)-(2)项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需出示原件核查,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自行增加封面并按序排列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需加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3、投标保证金及报名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 10 万元。
(2)报名费:投标报名费为每标段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IC卡手续。
(3)购买招标文件为每标段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4、投标截止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5、投标单位可以参投一个或以上标段,但兼投不兼中。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必须具备污泥无害化处理渠道。(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污泥处置持证单位(需具备严控废物许可证)的消纳意向文件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3.必须具备满足招标内容相应标段规定的设备数量及单套设备日处理能力的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要求为设备制造商或已具备设备产权的非制造商,非制造商要求通过购买方式获得设备产权;制造商投标要求提供自产设备声明(声明中必须体现设备的日处理能力及占地面积)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非制造商投标要求同时提供发票和购买合同(购买合同应当体现设备的日处理能力及占地面积;未体现的,要求投标人另行提供自身关于设备的日处理能力及占地面积的说明)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报名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九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每一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对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中标原则:
①评标时,三个标段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先后顺序依次评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某一标段的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后序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③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④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十一、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61790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白云河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