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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办公大楼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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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广东广州市
有效期至: 2016-10-14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10-10 13:0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广东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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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根据广州市发改委《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100101767210607)批准,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现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办公大楼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办公大楼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招标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8632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882584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办公大楼,用地位于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KXC-A-1-2地块。地块南临京珠高速,东侧为光宝路,西面毗邻大观路,地块南部为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和LG拓普仕办公楼,北部为新塘果园场。本建筑为一类办公建筑,总建筑面积:62160m2,其中:地上部分40544m2,主楼共15层、附楼共14层,地下部分21347m2,共2层。建筑总高度为60.00m(建筑屋顶高度为66.00m)建筑占地面积4713m2(首层基底面积)。本项目乘客电梯11台。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所需电梯设备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运至甲方现场指定地点)、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实物移交、现场培训甲方操作维保人员、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电梯报装、报验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并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交钥匙工程)。电梯位置及详细尺寸详见图纸。
3、主要技术参数:本项目电梯数量共11台。主要技术参数详见下表及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主要技术参数表

梯型

载重(kg

速度(m/s

台数

客梯(主)

1000

1.5

4

客梯(副)

1000

1.5

2

消防梯(主)

1000

1.5

1

消防梯(副)

1000

1.5

1

无障碍客梯(主)

1000

1.5

1

无障碍客梯(副)

1000

1.5

1

客梯(裙楼)

1000

1.5

1

4. 招标控制价:281.43万元。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KXC-A-1-2地块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办公大楼。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6 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6 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投标人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有效的企业诚信档案。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客梯)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个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均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3、投标人拟投货物(详见附件二主要技术参数表)必须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或以上;
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
5、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80万元或以上的电梯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须提交在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投标递交截止日期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电话:020-83863203
地址:环市东路348号市政大厦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检测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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