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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监管固定污染源

   日期:2016-08-29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17460    评论:0    
核心提示:为更好地监管固定污染源,山东省德州市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网格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开展污染源清单调查和编制。
     为更好地监管固定污染源,山东省德州市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网格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开展污染源清单调查和编制。

     此次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范围包括工业源、城镇生活源,以及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置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等企业。污染物调查种类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

     《通知》要求,凡涉及上述任何一种污染物产生、排放的固定污染源均应纳入调查范围。其中,工业源范围包括有实际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实际污染物产生、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城镇生活源范围包括大中型住宿业与餐饮业、医院,以及所有拥有独立燃烧设施的生活污染源。

     据了解,德州市环保局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为成员的网格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相关科室及单位具体职责。调查工作计划利用半年时间完成,完成后将为预测污染和制定各项污染物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明确每一个污染源治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对从根本上治理区域污染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桑志朋赵晶)

     (原标题:德州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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