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根据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形势,着眼于提高全市扬尘治理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规范化考核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临沂市扬尘治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对扬尘治理实行量化打分。
在考核内容上,主要考核督查项目、督办项目、调度项目三个方面。其中,督查项目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城区土路硬化、城区页岩砖厂关闭搬迁等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督办项目为市督委办通报、市大气办督办单、市大气办后督察通报、市扬尘治理办督办通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转办的问题,上级交办应急处理的扬尘污染问题,新闻媒体曝光的扬尘污染问题等;调度项目为周报表、工作台账,各级转办问题落实情况,紧急督办落实情况,新闻媒体曝光的扬尘污染问题落实情况;环保抑尘喷雾机、车辆冲洗设备配置等工作推进情况。
在考核方式上,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督查每月开展一次,采取随机公开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比例不低于全部扬尘治理项目的10%,发现的问题将予以公开曝光。不定期督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每周对所管辖扬尘治理项目巡查一遍。
在考核运用上,实行百分制,年终考核成绩=100——累计扣分+加分值。年终考核结果分为好(90分以上)、较好(80——89分)、一般(60——79分)、差(60分以下)四个档次。年终考核结果为差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有与扬尘治理有关的评先树优资格。同时,年终考核成绩纳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发展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全市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