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环境监管资源,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优化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滕州市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机制,推动环境执法全覆盖,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推进了全市环保工作的开展。
一是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为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政府制定下发了《滕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将污染源进行网格化划分,建立市、镇(街)两级环境监管网格,市长为一级网格长,分管副市长为一级网格直接领导责任人,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市直部门负责人为一级网格主体责任人,相应监管人员为一级网格的直接责任人;各镇(街)镇长(主任)为二级网格长,并安排二级网格监管职责细化。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切实推进了全市环境监管工作开展。
二是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累计投资2000余万元,建设了环境监控中心、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污染源在线监测仪与视频监控设备、视频会议室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环境监控系统,实现了对污染源、重点河流断面的实时监控。
三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按照省、枣庄市要求,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了对土小企业的取缔力度。2016年以来,市政府组织环保、水利、工商、公安、供电等有关部门及镇街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了2次大型执法活动,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对70余家土小企业进行了清理取缔,严厉打击了土小企业反弹的嚣张气焰,保障了我市水环境质量。
四是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强化。为强化污染源监管,滕州市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模式,不间断巡查、随机抽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现场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2016年以来,滕州市环保局对98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依法将10件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