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了莘县深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该公司也成为今年被省环保厅查处通报的第四家监测数据造假企业。为躲避环保部门监管,该公司不仅人为修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还断开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路,造成氨氮和cod数据达标假象。最终,环保部门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25日,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通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发现11月22日至24日,莘县深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城镇污水处理厂)氨氮自动监测设备参数变动异常,涉嫌数据造假。当天,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赴该公司进行独立调查,确定该企业氨氮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被人为修改,COD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路被断开并放置在矿泉水瓶中。聊城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一起对企业进行调查问询,通过监控视频确定了造假实施者。
最终,莘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顶格罚款10万元,同时,公安机关依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对造假实施者王某行政拘留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