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获悉,日前,市环保局对山东南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这7家公司分别因超标排放污染物、噪声超标等行为,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5000元至100万元不等罚款。
2017年2月21日,环保执法人员在对山东南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悦山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地块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环评审批意见有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造成了较严重的扬尘污染。最终,该公司被处以8万元罚款,限期10日内整改落实。
2017年1月12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时,对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手工检测。经检测,该公司1号烟囱外排烟气中烟尘折算浓度达到4582mg/m3,超过《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标准的228 . 1倍,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最终,该公司处以罚款100万元。
此外还有几家企业被处罚,如: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外排烟气中烟尘折算浓度超标0 . 29倍,被处以罚款20万元;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因工艺原因致使部分烟尘无组织放散,造成烟气无组织放散,被处以罚款5万元;济南中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噪声值超过排放限值,被处以5000元罚款;济南台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因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被处以8万元罚款,同时,该公司排放的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超标2 . 176倍,被处以罚款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