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涉危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山东省诸城市日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涉危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据了解,此次行动旨在落实《国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保证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以上,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100%,杜绝发生违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诸城市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了彻底清理清查,以辖区内河流、湖、库、沟塘、山坳、洼地、废弃矿坑(厂房)等关键场所为重点,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对发现的违法倾倒处置行为立即查处,及时消除隐患。按照从严查处原则,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倾倒处置现场,抓好监督整改和清理、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