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蓬莱取缔“散乱污”企业 改造燃煤锅炉
为改善空气质量,山东省蓬莱市以全面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大气十条”为契机,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淘汰和改造燃煤锅炉,控制扬尘污染,部门联动执法,多措并举防治大气污染。
蓬莱市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作用,由各镇街负责对网格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企业进行清理取缔,确保整改到位。
为防治燃煤污染,蓬莱市对工业企业生产用燃煤锅炉及企事业单位取暖用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目前,大部分燃煤锅炉已改造完毕,对少数未改造或改造不彻底的,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整改。鼓励禁燃区以外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改用清洁能源。
蓬莱市不断加强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各类堆场、仓库、码头在物料堆存过程中采取覆盖等有效措施,大型堆场应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装卸物料应采取密闭或喷淋等措施,杜绝扬尘污染。环保、住建、公安、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抑尘措施落实到位。
为凝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蓬莱市环保、住建、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进行查处,查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源头,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