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牟平区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 定期督导通报
为改善辖区生态环境,烟台市牟平区紧紧围绕“生态立区”的工作主线,以打造蓝天碧水、生态优美的城市为目标,建立健全常态化、动态化整治机制,全面打响生态环境保卫战。
牟平区成立由区长任总指挥、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下设散煤清洁化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等7个专项综合整治工作组,同时成立了监督检查、信访稳定、宣传报道和考核督导等4个保障组,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牟平区政府先后出台《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牟平区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建立环境整治工作定期调度制度,对于治理过程中面临的疑难问题,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措施。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建立“上下联动、常态巡查、事前预防”机制。
牟平区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抽调部门人员成立7个专项整治办公室,建立定期督导通报制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在当地媒体开设环保专栏,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坚持考核问责,对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部门、镇街和违法企业进行媒体曝光。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