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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日期:2017-08-15     来源:德州日报    浏览:10209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陆续向德州市转办信访件。德州市有关县市区和部门立即派出工作组到现场核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确保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山东省德州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近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陆续向德州市转办信访件。德州市有关县市区和部门立即派出工作组到现场核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确保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齐河县潘店镇李保元村养殖户反映的限期搬迁的问题,8月13日,齐河县派出工作组到现场进行确认。工作组发现李保元村养殖场处在非禁养区,但该养殖场无粪便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村周围河道。工作组对养殖户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政策讲解。
 
  按照不突破环保底线、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的原则,工作组要求该养殖户自己对直排口进行封堵,并承诺自行购买粪污收集桶,对粪污进行集中收集、处理。为减少粪污产生量,该户自愿对达到出栏日龄的生猪进行处理。自即日起该养殖户按照防雨、防渗、防溢流的“三防”标准,建设规范的污水储存池和粪便堆放场,彻底解决污水直排和粪污露天堆放问题。
 
  乐陵市丁乌镇纪楼村2生产水泥预制件的工厂,由于没有办理环评,存在污染,被依法取缔,经营者对此不是很理解,希望给予解释。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向乐陵市转办的信访问题事项后。乐陵市立即组成工作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有关问题做好法规释疑,督促问题处理。咨询人表示,对有关政策已清楚,无异议。下一步,乐陵市委、市政府将着力加大对群众的环保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强化对环保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群众对上级政策的知晓,做好环保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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