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能源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  民生  污染防治  垃圾分类  大气污染  空气质量  蓝天保卫战  环保督察 

山东济宁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排放将受处罚

   日期:2017-08-25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9821    评论:0    
核心提示:山东省济宁市日前印发《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餐厨垃圾产生者随意倾倒、排放餐厨垃圾的,将对相关单位最高罚款3万元,个人最高罚款5000元。

山东济宁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排放将受处罚
 
  山东省济宁市日前印发《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餐厨垃圾产生者随意倾倒、排放餐厨垃圾的,将对相关单位最高罚款3万元,个人最高罚款5000元。
 
  《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服务企业依法签订收运、处置协议,约定餐厨废弃物的收集数量、收集种类、收集时间、收集地点等内容。餐厨废弃物收运企业应当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提供标识统一、标准规范的专用收集容器,并标注“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字样,作为存放餐厨废弃物的专用设施。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建设、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设备,并保证其持续稳定运行良好。
 
  同时,对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处置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和粉尘等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防止二次污染。
 
  《办法》还对一些违反规定的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其中,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经营许可;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