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能源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  民生  污染防治  垃圾分类  大气污染  空气质量  蓝天保卫战  环保督察 

山东嘉祥下月起调整城区污水处理费每方涨0.15元

   日期:2017-11-10     来源:齐鲁网    浏览:6429    评论:0    
核心提示:记者从嘉祥县政府网站获悉,为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自2017年12月1日起,嘉祥县将对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的征收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征收标准如下:
  记者从嘉祥县政府网站获悉,为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自2017年12月1日起,嘉祥县将对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的征收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征收标准如下:
 

山东嘉祥下月起调整城区污水处理费每方涨0.15元
  一、污水处理费
 
  1.县城区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7元/立方米调整为0.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1.20元/立方米。
 
  二、水资源费
 
  1.县城区居民用水水资源费不作调整,仍执行现行的0.6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水资源费由现行的0.65元/立方米调整为0.7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水资源费由现行的0.65元/立方米调整为1.50元/立方米。
 
     三、此次调整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2018年元月1日起嘉祥水务营业厅将按照调整后价格收取水费。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