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威海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开始正式运行,全面负责环境案件的受理、交办、督办、考核、上报和公开等工作,形成环境案件完整、闭环的八大环节。
截至1月31日,威海市共受理省环境保护督察热线和市环境问题投诉举报热线130件,已办结92件,正在办理28件。
环境问题的快速及时处置,得益于当地学习借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机制,探索建立的环境案件处置长效机制。
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热线交办机制,形成环境案件完整、闭环的“八大环节”
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省,受理环境信访举报,并交办各地市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
督察期间,威海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案件245件。各区市党委、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单位都高度重视、关注交办件的办理,按照属地第一责任、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增强了群众的环境获得感。
为进一步巩固成果,威海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学习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机制,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建立了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热线交办机制,形成了环境案件完整、闭环的“八大环节”。
受理解答:扩大受理范围,解决12369只办理环保案件的局限性,全面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咨询解答和举报投诉。
确责转办:市环委会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生态环境案件转办主体由市环保局调整为市环委会,提高权威性。实行当日受理、分级分类,通过专网下发至区市党委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属地负责、部门配合的办理机制。
办理跟踪:督导责任单位按照“五个办结标准”要求进行办理。一般案件10日内办结,重点案件15日内办结,并上报办理情况。
督办考核:根据环境案件分类分级情况,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考核。
处罚问责:属地党委政府既要查案,又要查事、查人,对存在渎职失职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
反馈公开:属地政府要将环境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市信访平台在市级媒体公开。
统计分析:信访平台每月对当月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及各区市办理情况排名。
汇总上报:每月10日前将案件办理情况上报市党政领导,并通报各区市及市有关部门。
党委政府牵头处置生态环境问题的机制基本形成,但个别区市仍存在将问题统统交由单一部门的现象
为规范环境案件办理,威海市进一步细化明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热线和市环境问题投诉举报热线案件的办理流程。
为规范环境案件办理,威海市进一步细化明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热线和市环境问题投诉举报热线案件的办理流程。
对于山东省环保督察热线信访案件,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市委后,市委办公室立即批转相关区、市党委及相关部门。环委会办公室收到当日向案件涉及的区、市政府(管委)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单,各区、市政府(管委)负责现场查处,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权属查处和督办。
按照转办要求,相关区、市政府(管委)及市直部门(单位)于4个工作日内报送案件办理情况报告。环委会办公室综合汇总,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案情分析会。经案情分析会议讨论通过后,起草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并代政府拟定报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理报告,一并上报市政府审核。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情分析会议讨论未通过的办理报告,由环委会办公室提出退办意见,退回相关单位重新办理,再次办理完成后上报。
对于威海市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热线信访案件,由环委会办公室于当日下午4时进行汇总,次日上午10时前向案件涉及的区、市政府(管委)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下发交办通知单。按照要求,相关区、市政府(管委)及市直部门(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办理情况报告。环委会办公室综合汇总后,对未开展现场查处、报告办理质量不高或信访人反馈不满意的,提出退办意见重新办理,再次办理完成后按程序报送。
在责任分工方面,威海市明确提出,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部环境信访案件的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和考核,定期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对案件办理报告进行审核,定期汇总案件办理情况,按时公开,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各区市政府(管委)是办理信访案件的责任主体,应当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对重大信访举报案件,主要负责同志应当亲自督办,并对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负责。各市直部门(单位)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根据部门职责对重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按时参加重点案件案情分析会议。纪委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加重点案件案情分析会议,对案件处理过程中党政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
“从目前运转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处置生态环境问题的机制基本形成,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但也有个别区市存在问题,仍然将问题统统交由单一部门,没有形成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合力。对此,我们下一步将加强考核通报。”威海市环保局副局长刘昌军介绍说。
主动发现问题,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8个,三级网格78个,四级网格3172个
为加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威海市提出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布设环保网格员每天对所属网格现场巡查,力求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为加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威海市提出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布设环保网格员每天对所属网格现场巡查,力求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威海市将全市划分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8个,三级网格78个,四级网格3172个,共配备四级网格员3672人。市财政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市建成区200名环保网格员的补助,并纳入2018年预算。78个镇(街)均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安排了专职工作人员。
威海市要求各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月底前和每年年底前,向上一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报告网格化管理情况。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级网格内的直接责任人应每季度对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并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对网格内的市控以上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抽查。
二级网格内的直接责任人应每月对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并按照一定比例对网格内的县控以上重点监管对象、一般污染源和特殊污染源进行1次抽查。
三、四级网格内的直接责任人应至少每月对网格内的监管对象现场检查,部分对象可视情加密检查频次。
单元网格长要每天巡查,每周对管辖范围内的监管对象巡查一次。现场检查要按相关要求填写日常环境检查记录并归档。上一级网格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下一级网格领导小组网格化管理运行情况汇报,及时总结经验,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此外,威海市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方式,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度不落实、管理对象出现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发生污染事故的,上级网格实施行政稽查。各级网格监管机构或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立即组织查处;并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前往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处;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和回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