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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施策保障超标废水不排入外环境

   日期:2019-03-29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27    评论:0    
核心提示:“方案确定了优先处置顺序,即首先考虑厂区积水和爆炸大坑废水,以利于现场清理和搜救,再处理河道水,避免污染水环境。”
   “下一步,你的厂区将变成我们应急处置的重要阵地之一,还要调人员、装备过来。感谢你的支持,也要做好困难准备。”在响水县裕廊化工污水处理厂内,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对企业负责人陶晓东说。
 
  3月28日晚,裕廊化工污水处理厂与新丰河的连接管线铺设完毕。这是“3·21”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处置过程中,继3月26日晚裕廊化工污水处理厂与一墙之隔的响水县陈家港水处理有限公司输水管道实现工程连通之后,又一个重要时间节点。
 
  这意味着新丰河的污水将可以通过预处理后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方案在逐渐完善 达标排放已经具备工程条件
 
  “应急处置的重中之重,就是处理爆炸后产生的废水,同时要密切监控周边河流、水系,保障未经达标处理的废水不能排到外环境中。”在采访中,生态环境部应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按照处置方案,工作组将目前废水主要分为厂区积水、爆炸大坑废水、污染较轻的河水和污染较重的河水四类。
 
  “方案确定了优先处置顺序,即首先考虑厂区积水和爆炸大坑废水,以利于现场清理和搜救,再处理河道水,避免污染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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