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福建省平潭综合试验区所在地的平潭县海坛岛,是福建省第一大岛,我国第五大岛。
平潭开放、开发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国务院批准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及2011年11月18日国务院批复的《平潭综合试验区总体发展规划》,鼓励和推动平潭在对台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在开放、开发中求的大发展。
平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采用BOT模式公开招标,福建大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中标。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三十年,目前已开工建设。
项目建设地点为平潭县北厝镇澳仔填埋场东侧,占地面积252.65亩,总投资约4.26亿元人民币(含政府配套工程投资约0.45亿元),建设工期18个月。项目涵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固化飞灰填埋场、炉渣填埋场及其配套供水、供电、道路等设施。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900吨,配置2×450t/d垃圾焚烧处理线和2×9MW的汽轮发电机组,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发电。烟气净化采用“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烟气等各项环保排放指标优于国家排放标准。
该项目利用垃圾焚烧余热发电,项目全部建成后每年处理生活垃圾32.85 万吨,年并网发电量达8956万度。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垃圾处理费补贴68元/吨,一年垃圾处理费补贴2233.8万元;上网电价0.65元/千瓦时,一年上网电费5821.4万元。合计全年收入8055.2万元。实现平潭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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