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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厅:练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未获摘牌

   日期:2016-08-24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1107    评论:0    
核心提示:2015年7个挂牌督办的省级重点环境问题,6个经整治后得以摘牌。今日,省环保厅公布2015年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摘牌情况。
     2015年7个挂牌督办的省级重点环境问题,6个经整治后得以摘牌。今日,省环保厅公布2015年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摘牌情况。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广东省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省环保厅联合省监察厅对7个省级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一年来,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多数环境问题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经商省监察厅,同意除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问题外其余6个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摘牌。

     省环保厅通报称,2015年省挂牌督办的7个环境问题分两类处理,一是广州市白云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汕头市贵屿镇电子废物污染综合整治、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污染整治、中山市民众镇沙仔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清远市龙塘镇电子垃圾污染整治、小东江流域水污染整治问题等6个重点环境问题基本完成整治任务或阶段性任务,予以摘牌;二是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问题经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基础设施和基础工程建设进度较慢,需按照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和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和十件民生实事的工作部署和督办要求继续推进各项工作。

     记者从省环保厅本月发布的第2季度重点河流水质状况看到,纳入监测的练江青洋山桥断面和海门湾桥闸断面的各污染物浓度、综合污染指数虽然同比有所下降,但仍为重度污染的劣Ⅴ类水质。

     按照省监察厅和省环保厅2013年2月出台的《广东省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因整治工作不力,被挂牌督办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未在规定完成时限内解决的,将对责任单位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通报批评、组织处理,严重的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谢庆裕)

     (原标题:省环保厅:练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未获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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