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粤丰是本集团拥有55%股权的附属公司,余下45%股权由汉邦拥有。
于2015年4月,本集团接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通知,表示湛江粤丰须同步建设湛江项目一期及二期。
据此,湛江粤丰须建设每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总能力为1,500吨的湛江垃圾焚烧发电厂,而不会再作任何分期安排。
于2015年5月,本集团收购湛江粤丰剩余的45%权益,旨在增强项目管理及获取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稳定收入,湛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6年上半年开始试营运。
于2015年4月,本集团接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通知,表示湛江粤丰须同步建设湛江项目一期及二期。
据此,湛江粤丰须建设每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总能力为1,500吨的湛江垃圾焚烧发电厂,而不会再作任何分期安排。
于2015年5月,本集团收购湛江粤丰剩余的45%权益,旨在增强项目管理及获取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稳定收入,湛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6年上半年开始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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